宇某0受贿案 - 北大法律信息网 - 北大法宝--中国最早、最大的法律信息服务平台
 
2013年5月19日
星  期  日
法律动态 法学在线 北大法宝V5   北大法宝V4 英文法规 英华培训 远程教育 北大法学院 北大英华
法学论坛 律师天下 法规中心   法学期刊 审 判 通 助力成长 法官培训 法律大讲堂 网站地图
资源导航 法宝视频 司法案例 裁判标准new 行业研究 法律图书 律师培训 检察官培训 产品服务
  收藏夹 下载 打印 转发 字体: 页内查找
宇某0受贿案
【案    由】 刑事 -> 贪污贿赂罪 -> 受贿罪
【案件字号】 【审理法官】
【文书性质】 判决书 【审结日期】 2010.12.23
【审理法院】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法宝引证码】  
 【评论及建议】  (评论内容只代表读者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此文书已被浏览 17 次
 【全    文】   显示"法宝之窗"  
您好!没有登录不能查看法规全部内容! 如果您想继续查看,请登录注册成为会员!联系电话:010-82668266; 声明
您也可以通过网上支付购买本单篇司法案例,支付成功后即可立即查看。

宇某0受贿案


  被告人宇某0。2010年2月10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被告人宇某0受贿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逐级指定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1月25日立案侦查,2010年4月9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2010年4月 12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宇某0有权委托辩护人等诉讼权利,讯问了宇某0,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因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一次。2010年7月16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宇某0犯罪事实如下:
  一、2003年初至2008年3月,被告人宇某0利用担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人事教育司(后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局人事科教司)司长的职务之便,先后帮助北京通用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市核特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人、总经理孙长江(另案处理)承揽了长春龙家堡机场(现已更名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登机桥采购项目、首都机场T2航站楼的EDS(炸药自动探测)设备采购项目及分层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X光安检设备与配套系统供应项目、2008年中国民用航空局爆炸物探测仪器采购项目等。自2004年春节至2009年春节,被告人宇某0先后六次共计收受孙长江的贿赂款人民币295万元、美元4万元,折合人民币 3281063元。
  1.2004年春节前,孙长江以拜年为由将1万美元交给被告人宇某0之妻,其妻在征得宇某0同意后,将此款消费支出。
  2.2005年春节前,孙长江以拜年为由将3万美元交予被告人宇某0。宇某0之妻将此款部分用于消费,剩余26580美元存入招商银行王府井支行。
  3.2006年4月,被告人宇某0在与孙长江吃饭时提出欲购买汽车,孙长江表示愿意为宇某0支付购车款。后孙长江将现金人民币25万元交予宇某0,宇某0用此款购买帕萨特轿车一辆。
  4.2006年9月,孙长江将现金人民币100万元交予被告人宇某0,宇某0之妻将此款存入招商银行王府井支行,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5.2007年5月初,被告人宇某0欲购买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裕民大街1号福环苑26#1层福环苑26-2602商品房,孙长江提出为宇某0支付部分购房款,宇某0表示同意。2007年5月25日,孙长江携带人民币150万元现金与宇某0到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并将此款交给宇某0。后宇某0在中国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门前,将150万元交给其妻弟保管。2007年6月 12日,其妻弟又将150万元汇入宇某0妻子的账号,此款被宇某0用于个人购买商品房。......

©北大法宝:(www.pkulaw.cn)提供法律信息全面解决方案,是中国最大、用户最多、更新最快的综合法律信息平台。 查看所有产品和服务。本篇【法宝引证码】CLI.C.433341 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您好!没有登录不能查看法规全部内容! 如果您想继续查看,请登录注册成为会员!联系电话:010-82668266; 声明
您也可以通过网上支付购买本单篇司法案例,支付成功后即可立即查看。
【本案相关资料】
相关案例( 7 篇 )
· 苏金生受贿案
· 俎某某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贿、贪污、故意伤害、受贿、伪证案
· 程某受贿案
· 张全受贿案
· 李真贪污、受贿案
[更多..]    
产品简介 | 产品列表 | 产品特色 | 成功案例 | 用户评价 | 订单下载 | 法院专用 | 购买指南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Chinalawinfo Co.,Ltd. Peking University Center for Legal Information
咨询热线:86-010-82668266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QQ交谈 MSN
Email:info@chinalawinf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