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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务指南: |
合意抵销 |
| 实务类别: |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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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务内容: |
合意抵销
双方互负债务时,可依他们之间订立的抵销契约而消灭债的关系,这种抵销方式即为合意抵销。合意抵销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贯彻和体现,其要件及效力,无须依法律规定,可由当事人双方自由商定。
在司法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合意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由于合意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发生原因不同,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合意抵销当事人可以就抵销的要件、抵销的标的物、抵销的范围、抵销效力以及禁止抵销的债务进行协商。
合意抵销与法定抵销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债务是否届清偿期不同。在法定抵销,双方债务均须已届清偿期;在合意抵销,债务是否已届清偿期在所不问。
(2)抵销的方法不同。在法定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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