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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决算监督

预算决算监督,是指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以及决算等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实施的监督。它是财政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监督时间前后划分,预算决算监督一般分为事前监督、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督。按监督的内容划分,预算决算监督可以分为对预算编制的监督、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对预算调整的监督和对决算的监督等。按监督主体划分,预算决算监督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预算、决算进行的监督,各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督,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一级财政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以及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实行的审计监督。


(一)权力机关的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二)各级政府的监督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督,对下级政府在预算执行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纠正;对本级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三)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本级财政部门有关预算的监督检查;按照本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预算资料;执行本级财政部门提出的检查意见。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二、预算法律责任


(一)预算法律责任概述
  • 1.预算法律责任的概念
    预算法律责任,是违反预算法的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财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预算法规定的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财政法律后果。预算法律责任是财政法律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预算法专章规定了违反预算法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 2.预算法律责任的特点
    (1)预算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
    (2)预算法律责任以预算管理的职责和预算义务的存在为前提。
    (3)预算法律责任属惩罚性法律责任,是违法行为人对国家的责任。

    (二)预算违法行为及其后果
  • 1.擅自变更预算行为及其后果
    各级政府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变更预算,使经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经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为擅自变更预算的行为。对擅自变更预算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追究行政责任。
  • 2.擅自动用国库库款行为及其后果
    擅自动用国库库款行为,是指违反预算法的规定,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擅自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的,由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退还或者追回国库库款,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 3.违法进行预算收支行为及其后果
    违法进行预算收支行为,是指隐瞒预算收入或者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支出的行为。隐瞒预算收入或者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的,由上一级政府或者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责令纠正,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