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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可见,我国法律并不认为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就自然被全部免除责任。在某些情况下,不可抗力的事由只是导致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样,当事人只能部分被免除责任,或者暂时停止履行,在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以后如能够履行还要继续履行。所以,不可抗力是否导致当事人被免除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以后,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迟延履行、部分履行的事由,并应取得有关证明。同时也应当尽最大的努力消除事件的影响,减少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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